“大氣十條”中期評估:全國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改善
“‘大氣十條’的落實有效降低了主要大氣污染物的排放,不過仍有些問題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解決。”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賀克斌說,民用部門的顆粒物排放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巨大,而民用散煤清潔利用的落實力度相對其它措施不足,要加大對民用部門排放的控制力度,推動民用散煤清潔化利用。
評估報告結果顯示,全國范圍內夏季臭氧濃度和超標率攀升,重點區域大氣臭氧污染問題顯現。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張遠航認為,長三角、成渝和中西部地區夏季臭氧超標已經達到了不容忽視程度。以PM2.5和臭氧為代表的大氣復合污染防控,說明我國大氣污染控制進入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的新階段。
“臭氧和二次顆粒物與前體物揮發性有機物、氮氧化物呈非線性關系,需要協同減排,”張遠航說,“大氣十條”配套措施缺乏對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全面控制,特別是缺乏對溶劑使用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控制,其排放依然呈現增長態勢,排放量的控制將是下一步工作的重點和難點。
此外,“大氣十條”中基本未涉及氨排放控制。“氨同樣是PM2.5的重要前體物。由于牲畜養殖和肥料使用量的增加,2013年以來,全國氨排放量穩中有升,其排放量的增加有可能抵消其它措施的減排效果,未來應加強對氨排放的控制。”賀克斌說。
產業結構調整、能源效率提高,讓減排潛力巨大
冬季重污染對全年PM2.5平均濃度有明顯的拉升作用。2013年—2015年,重污染天氣對京津冀、長三角和成渝地區PM2.5年均值的貢獻分別為40%、10%和20%。
研究發現,減少重霾污染天數能夠有效降低PM2.5濃度年度平均值。河北省近三年PM2.5顯著下降28.7%,主要是因為重霾污染天從130天減少到了50天左右。如果消除近三年平均每年48天的重霾污染,北京大氣PM2.5年度平均值就可能達到60微克/立方米左右。
據測算,在重污染天氣,每減少40噸污染物排放,PM2.5濃度能下降1微克/立方米;而在非重污染天氣,每減少400噸污染物排放,PM2.5濃度能下降1微克/立方米。然而,賀克斌說:“重度污染頻繁發生,極大抵消了民眾對于空氣質量改善的主觀感受,減少冬季環境空氣污染頻次及強度應該是未來工作的重點。重污染應急措施只是治標的方法,要從源頭消滅重污染天氣,核心在于大幅度降低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量。”
“產業結構調整和能源革命是大氣污染物減排潛力最大的途徑。”賀克斌指出,我國目前處于經濟結構調整的關鍵階段,未來兩年經濟結構調整還有很大潛力,能源效率提高和能源結構調整的力度也將非常大。
他建議,在持續提高煤炭集中清潔高效利用的同時,發展可再生能源、核電和天然氣,同時嚴控新增燃煤量,更大程度地實現對煤炭的替代。重視整個區域的能源結構調整,降低高耗能工業在經濟總量中的比重,防止城市中心區高耗煤、高污染企業轉移到郊縣地區。(文章來源:儀器信息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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